臺中市設置廢棄物分選設施評估計畫

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
  

一、基本資料蒐集分析
二、辦理廢棄物分選技術評估
 (一)評估計畫處理量。
 (二)評估內容包含評估機械分選及打包或產製燃料(RDF-5)等方案
 (三)進行質量平衡計算與技術處理能力,至少包含預計垃圾處理量、各設備單元操作時間、各設備單元設計處理量、各機具設備效率、分選後物質產生量、預計成果等項目。
 (四)產製成品暫置容積、機具佔地評估。
三、分選設施設置場址及方式評估
 (一)場址現勘評估、相關地籍資料彙整及其相關前期作業。
 (二)評估場址土地法令調查。
 (三)廢棄物暫置區域、機具放置地點及調度場址評估。
 (四)分選後物質之去化方式評估。
四、可行方案規劃(含作業區及暫置區規劃、調度方式、預定期程、經費需求、發包方式及相關規範要求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