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度「沼氣再利用發電」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

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
  

山豬窟垃圾衛生掩埋場與福德坑垃圾衛生掩埋場分別於民國88年11月與民國91年4月正式商轉沼氣發電迄今,不但減少溫室效應,降低對環境的衝擊,並已將沼氣變為用以發電的綠色能源。然因應原委外租約即將屆期,為持續辦理沼氣污染防治、發電後售電等計畫,規劃辦理「掩埋場沼氣再利用發電」採購機組計畫,預計金額上限約新臺幣3,429萬7,500元整,計畫期程為108年底前完成機組設置、取得售電許可及試運轉符合需求,本案係前期委託專案管理,以協助辦理新購沼氣發電機組設置、場地綠美化及其完成後運轉操作等相關事宜。